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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夏锦文受聘南京大学兼职教授

律媒智库 2021-09-27


 9月17日上午,南京大学聘任夏锦文兼职教授仪式在鼓楼校区法学院逸夫管理科学楼20楼报告厅举行。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大学党委书记胡金波对夏锦文成为南大兼职教授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对夏锦文长期以来给予南京大学办学发展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在党和国家重视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即将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法典——《民法典》之际,南大聘任夏锦文为兼职教授,旨在借助其深厚的学养和真知灼见,影响和促进我国法学研究方向的转型,助力南京大学法学学科研究水平的提升,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胡金波强调要加强南大法学研究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南大法学院的改革发展明确了方向和举措,要为建设“第一个南大”而奋斗。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教授发表讲话。夏锦文对母校和法学院表达了感恩。他指出,在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被聘为南京大学兼职教授,倍感亲切和自豪,并对母校“以本为本”、“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给予了肯定和赞许,直言正是法学院厚重的学术氛围、高质量的教学质量,使自己打下了坚实的法学基础,提升了法学素养,培养了初心意识。夏锦文表达了对伟大时代的感激之情。他提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我们应该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担当使命,争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法治人才。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主持聘任仪式。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介绍了夏锦文教授专业履历。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丽娟代表法学院对夏锦文担任南京大学兼职教授表达了感谢之情,同时期待夏锦文教授助力南大法学学科的全面发展,推动南大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再出新成果、再上新台阶。在法学教育研讨环节,夏锦文表示,办学理念是教育的重要方面。其以借书证和课程表为例,指出学校的个性体现出其发展特色,要在坚持共性的基础上,抓住个性和特色。一个学校的校训体现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要对校训深刻理解,应避免千篇一律的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此外,教育模式也很重要。“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法学教育主要是为了培养人才,要将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起来,获取更多社会实践的经验。并以“2+2”复合型人才培养为例,指出法学人才要往国际化方向培育,以适应国际化的要求。

李友根教授对夏锦文教授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心得予以肯定。

作为教师,一方面要进行法学研究,另一方面也要进行法学教育,二者应该适当地区别对待,比如对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基础性教育应有所区别。

金俭教授指出,教育应该厚基础、宽口径,本科教育尤为重要,南大本科教育自由开放、重视通识教育,我们要继续发扬这一人才培养的优良传统。宋晓教授提出,作为教师要把个体教育者和学术研究者的身份平衡,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南京大学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法学院教师及学生代表出席活动。                 

文稿 | 刘宇琪

图片 | 方建军

责编 | 谢   旭

来源 | 律政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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